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王海荣

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了《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发改体改〔2026〕695号)。
图片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截图。通知指出,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创新,一批重点举措取得积极成效。为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形成了一批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
本次总结推广的经验举措共41条,主要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等9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方面举措;推动新兴领域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等5条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面举措;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审批机制、构建土地空间立体化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制度等11条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方面举措;创新离境退税退付模式、创新内外贸一体化衔接服务机制等8条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举措;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构建重点人群医保参保机制等8条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方面举措。其中,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海空一体”复合型口岸等新型通关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等11条举措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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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深圳湾。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廖万育 摄记者从通知中获悉,深圳共有16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入选。其中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方面,深圳在9条推广做法中占了5条,凸显在创新方面的独特优势。这6条做法具体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打造“数据+场景”联合创新生态,建立人工智能医疗数据开放和诊疗服务、器械产品培育机制,创新药物进口和临床试验服务机制。
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面,深圳在5条推广做法中占了3条,凸显改革优势。这3条做法具体包括:推动新兴领域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股票做空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在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方面,深圳共有4条做法入选,具体包括:优化低效工业用地搬迁补偿、集约利用和政府收储方式,构建土地空间立体化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制度,推进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登记确权与空间分层利用,推进数字人民币场景化应用。
在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方面,深圳共有2条做法入选,具体包括:创新离境退税退付模式,构建“海空一体”复合型口岸等新型通关服务模式。
在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方面,深圳共有2条做法入选,具体包括:创设全过程无介质、零费用、零跑动、可追溯的登记注册电子签名制度,推进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办理。
配资炒股据统计,自从202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成绩斐然,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2022年、2023年、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三年发文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累计48条深圳经验走向全国,为各地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2025年,中办、国办公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网上配资,开启深圳“综改试点2.0”。此次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第四批经验再获国家推广,已累计达64条,充分彰显深圳作为“改革先锋”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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